说明:请务必用A4纸打印,并且不得改变此表的格式。
附件2:
《2010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总体要求
《申报表》中除了“□”划勾和签名用手工填写之外,其他内容请使用计算机填写。填写时,申报单位不得修改《申报表》的表格尺寸和字体格式。《申报表》共四页,不得另附页。
《申报表》中“申报受理编号”、“核对后金额”以及“受理单位意见”由省级知识产权部门填写,《申报表》中其它内容都由申报单位填写。
在提交纸件申报材料的同时,申报单位应将该《申报表》的电子文档一并提交给受理人员。
二、填写示例及说明
《申报表》中“申报受理编号”由省级知识产权部门填写。
(一)申报项目信息
(一)申报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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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申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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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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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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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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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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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CT申请号。2003年10月以后的PCT申请格式示例为 PCT/CN2004/123456,其中尾号为6位数;2003年10月以前的PCT申请格式示例为 PCT/CN03/12345,其中尾号为5位数。
2.申请日及优先权日。格式为年月日顺序,有优先权的还应填写优先权日,没有的优先权的不用填写优先权日。
3.发明名称。填写完整的发明名称。
4.专利来源。专利来源于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计划的,请填写项目计划名称及编号;专利来源于自筹经费产生的,只填写“自筹经费”。
(二)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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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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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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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注册号/事业法人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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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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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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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电话/传真
(含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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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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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申
报
单
位
声
明
| □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的标准,我单位为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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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自愿申报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所提交附申报材料的各项内容均真实、合法,若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同时,我单位允许本申报材料及该项目PCT申请文件用于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项目评审。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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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内容与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的内容对应。本栏填写要求:
1.申报单位名称应是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上记载的单位名称全称;申报单位是企业的,单位类型应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公司类型,例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中外合资等等常见公司类型,但不限于上述列举的几种公司类型。
申报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单位类型应填写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申报单位是企业的,应在该栏的“□”中划勾选中该项,声明该申报单位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判定标准是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的标准。
申报单位是事业单位的,不用划勾选中该项。
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允许用于评审的声明。申报单位如同意该栏声明全部内容,应盖申报单位公章;如不同意该声明,则不予受理。
(三)申报资助的费用
本栏填写内容与申报材料中“费用票据”的内容对应。申报资助的费用应换算成人民币金额,以万元为单位,金额数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申报的费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发生的费用,以下分栏给出填写示例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