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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全市春运工作的通知

  运输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谐,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春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系统春运安全工作负总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压降一般事故,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
  春运之前,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督促运输单位对运输工具和客运场站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行车规章制度,对不符合安
  全要求的驾驶员一律调离工作岗位。对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核发《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禁止参加春运。要督促企业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加强对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制止疲劳驾驶、超速超载、不按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客运车站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公安、交通和城管部门要联合采取行动,对运输沿线、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进行综合整治,进一步整顿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黑车”、“宰客甩客”和“车匪路霸”等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春运期间,要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和救生措施。公安部门在主要公路干线、城市繁华道路强化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对事故多发地段、易堵路段设立固定执勤点、事故报警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交通公路部门要加强对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及重点路段、桥梁的巡查和养护,确保道路完好畅通。海事、航道等单位对航道、航标、船闸等设施要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水运安全畅通。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制定完善春运应急预案,报市春运办公室。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交通安全事故,一方面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和市春运办,严禁误报、漏报或瞒报;另一方面,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今年春运期间,我市有可能会出现低温雨雪或冰冻天气。气象部门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做好发布工作。一旦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如局部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以人为本,提高服务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旅客出行创造便利条件。要认真执行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广泛开展优质文明服务竞赛活动,推行规范化服务。针对节日客流高峰,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组织送票上门,提供电话订票、网上订票等新型售票服务。要创造条件,有组织地对学生和民工实行集中售票,推行便民措施,让群众满意。工商、物价、铁路等部门要依法打击无证经营、哄抬运价、私设票点、强行拉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整顿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广大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出现“三乱”行为。各地春运办和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处理投诉案件。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航班、气象、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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