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落实森林消防专用车辆的有关优惠政策,按规定对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办理减免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相关手续;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扑火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
省农牧厅:指导全省农业生产用火,加强草原区野外农事用火管理,负责全省草原及林农牧交错地带的草原火灾预防及扑救工作;负责设在林区或与林区毗连的农场、牧场、园艺场的草原防火工作,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省林业厅:组织、管理、指导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制定甘肃省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指导、监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执行,协调处理森林防火重大事项和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指导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负责森林火灾的统计和损失评估;编制全省森林防火发展规划,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掌握全省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省卫生厅: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负责组织做好灾区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援、转运、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导林区基层医疗机构制定森林火灾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医疗救援保障工作。
省广电局:组织、指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播放森林防火公益性广告,报道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火灾案例,发布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森林火灾预警警报、林火预测预报信息;按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组织记者进行火灾现场采访,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对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省旅游局:组织和指导全省旅游行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旅游景区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旅行社、导游与旅游景区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配合森林防火部门检查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兰州铁路局:负责本系统铁路两侧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好相关司乘人员和旅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根据扑火工作需要和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实现对森林防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快速运输。
省气象局:利用气象卫星进行森林火情监测,负责提供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和天气形势分析资料;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提供火场的天气预报,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和协调各通信营运企业加强林区公共通信设施建设;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协调做好相关市州、县市区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林场和火场现场的通信与信息保障工作。
武警甘肃省森林总队:组织指导武警森林部队做好防扑火知识技能的教育训练;执行森林防火宣传、巡护、设卡等任务;担负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防火灭火业务骨干培训;协调增援的武警森林部队灭火中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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