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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参加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紧急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参加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紧急通知
(汕府建通[2011]3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1〕3号),我局定于3月1日上午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3月1日(星期二)上午10时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汕头市海滨路49号粤东信息大厦3楼0号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收看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宣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期间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和2010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

  2、收看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布置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参加人员

  (一)各区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股室负责人,安监站主要负责人(由所属住建局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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