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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烟叶生产和2009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烟叶生产和2009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政综〔201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10年我市气候复杂多变,造成烟叶生产前所未有的损失,面对严峻的困难,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冷静应对,上下努力,抵御洪涝等自然灾害,保持了烟叶生产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加强了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了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发展,顺利通过省局、国家局的验收。2010年,全市累计投入2.34亿元,完成91 个乡镇464个村5567个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收购烟叶60万担,烟叶总产值4.45亿元,户均收入2.26万元,创烟叶税9778万元。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烟基建设和烟叶生产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邵武市人民政府、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建阳市人民政府 “2010年度烟叶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建瓯市人民政府、浦城县人民政府、光泽县人民政府“2009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烟叶生产工作的单位要学习先进,扎实工作,切实把烟叶生产工作作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来抓,积极推动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上新水平,努力促进我市烟叶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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