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系统2009年度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卫发〔2009〕41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有关对口扶持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8〕171号)要求,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具体情况,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卫生系统2009年度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深圳市卫生系统2009年度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深圳市卫生系统2009年度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卫生系统2009年度卫生对口帮扶工作,根据深圳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对口扶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深办〔2007〕41号)和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8〕171号)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以技术帮扶为主,不断提高对口帮扶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努力做到结好一个对子,培训一批人才,帮扶一批业务项目,服务一方群众,探索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二、实施原则
(一)分级负责,精心组织。深圳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卫生对口帮扶工作的规划和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检查和评价卫生对口帮扶工作的实施情况。各区卫生局、市直属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工作方案,调配各项资源,组织、协调开展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树立深圳市卫生系统的整体形象,不分散行事,不各行其是。
(二)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各支援单位要从受援地区居民医疗需求和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工作需要出发,结合本单位专业特长,选准学科,派出骨干,确保卫生对口支援工作顺利进行。各支援单位要根据单位条件状况,量力而行,稳步推进,讲求实效,杜绝形式主义,让基层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技术帮扶为主。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和管理特点,我市卫生系统对口帮扶工作必须坚持技术帮扶为主,充分调动人的积极因素,突出技术交流、人员培训、专科共建、巡回义诊等工作,以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开展卫生对口帮扶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卫生对口帮扶河源市的工作任务
根据深圳市政府对我市各区对口帮扶河源市的分工安排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我市每所二级以上医院对口帮扶河源市县级医院的指示精神,结合河源市提出的帮扶需求,确定我市卫生系统卫生对口帮扶的工作任务和安排见附件一。
与河源市开展卫生对口帮扶的主要任务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到受援单位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提高受援单位技术水平;定期或不定期到乡镇、村寨开展巡回义诊,为农村群众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工作,宣传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知识;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通过推广适宜技术、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各种临床带教形式培训县级医院医务人员,为受援单位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懂技术、会看病的医疗队伍;接收受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深圳跟班学习、培训或交流,重点培养妇产科、检验科、放射科和防保科人员;帮助受援单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协助受援乡镇卫生院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二)卫生对口帮扶贵州黔南州和毕节地区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