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0年度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调整选型公告
为鼓励、扶持我市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根据今年工作安排,按照《重庆市中小型农机新机具推广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渝财农〔2009〕3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重庆市2010年度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调整选型公告如下:
一、调整选型原则
(一)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主要优选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并适合我市农业生产的中小型农业机械和特色农产品加工机械。参选产品应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截止日期应在2010年11月30日后)。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对新参选企业应进行生产条件等考察。
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的参选农机产品,应符合其相关规定。调整选型和新参选企业应符合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和补贴机具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要求。
(二)已进入《重庆市2009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并符合渝财农〔2009〕3号文件要求的农机产品,继续纳入201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三)属农业部进行全国统一选型的通用类农业机械不在此次调整选型范围。
二、调整选型机具种类
(一)新参选的12马力以下耕整机(含微耕机、起垄机),其生产企业应从事农机生产三年以上,在本市占有一定市场份额且无重大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投诉。
(二)25 马力以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
(三)特色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秸秆粉碎(还田)机、油菜、马铃薯和茶叶生产加工机械、剥麻机、柑橘去核挤汁机械、特色农产品烘干加工设备等。
(四)其它农业机械。重庆产小型联合收割机和多用途割晒机、农村节能设备、移动式燃油抽水机组、小型农产品加工机组、增氧机、投饵机、机动脱粒机等。
三、调整选型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次调整选型由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主办,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承办,重庆市财政局农业处、重庆市监察局派驻市农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调整选型结果经审定后,入选产品在重庆农机化信息网上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