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督导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管理 与 职责60 | 1、制定2009年本院妇幼卫生工作方案,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主要指标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 4 | 无方案扣4分;未对上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主要指标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扣2分。在上次督导中出现的问题未改正扣3分。 |
2、有院领导分管妇幼保健工作,并参加辖区妇幼例会。 | 4 | 查看有关院领导分工的文件,无分管领导,扣4分;不参加辖区妇幼例会扣1分/次。 |
3、院内设立有防保组织,负责日常妇幼保健管理工作。 | 4 | 查看对保健院督导意见的反馈及整改记录资料,无反馈及整改记录资料扣4分。 |
4、落实《深圳市妇幼卫生主要指标监测预警工作方案》 | 16 | 查看每季度通报后整改记录,每缺一次扣4分。 |
5、开展院内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妇保、儿保、信息相关知识培训,每年一次以上。 | 4 | 查看相关记录、以签名、图片(标时间)为准,未开展相关业务每项扣1分 |
| 6、社康中心配备专职妇幼保健人员 | 14 | 查社康妇幼保健医生职称证书,无专职妇幼保健医生每家社康中心扣4分,扣完为止。 |
7、制定院内降低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管理措施及实施措施。 | 14 | 有无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及院内抢救流程,无各扣3分;有无进行院内产科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及定期主任查房,无记录各扣4分。 |
人员设施20分 | 1、妇保、儿保、产科(含助产士)专业技术对人员相对稳定,尤其是新取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机构,产科专业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 | 15 | 抽查院人事科档案,核对申请开展产科人员备案资料,若产科专业人员变动在20-29%,扣4分;变动在30-39%,扣8分;变动在40-50%,扣12分;变动>50%,不得分。 |
2、产房用房:应设立待产室、分娩室、洗手间和隔离产室,产房、人流室有“三通道”。 | 5 | 要求产房、人流室有“三通道”,总使用面积>60m2 ,达不到要求,每项扣2分。 |
执法管理10分 | 1、妇幼保健工作人员持有效执业证、资格证上岗,其中从事婚检、产前诊断、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人员需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 6 | 查三证,未持证上岗,扣2分/人次,扣完为止 |
2、从事产前遗传性疾病诊断和B超人员需与医院签订责任书。 | 4 | 查看签订责任书,未签责任书扣2分/人。 |
出生证管理5 | 院内出生证管理 | 5 | 制定管理制度,领证、打证、发证、必须分别由三个部门和个人独立管理。无打证、发证、家长领证登记记录和签名的各扣1分;出生证数不符扣全分,扣完为止。 |
爱婴医院管理5分 | 按《深圳市爱婴医院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爱婴医院具体行动。门诊、产房等均有张贴“双十条”等促进母乳喂养宣传资料;“孕妇学校”管理规范。制定爱婴区安全措施。 | 5 | 不按要求开展爱婴医院行动扣3分;未按要求张贴宣传资料扣2分;孕妇学校管理不规范扣2分。无制定安全措施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