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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09-2010学年度“王克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09-2010学年度“王克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0〕7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王克昌奖学金”设立多年以来,对激励我市普通高等学校的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大学生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为继续做好这项工作,扩大这项活动的重要影响,现将开展2009-2010年度评定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种类及奖励金额

  (一)评选范围: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二)奖励种类:特等奖和单项奖,单项奖包括优秀道德风尚奖、学习优秀奖、文化科技创新奖和突出贡献奖。

  (三) 奖励金额:特等奖10名,每生2000元;单项奖190名,每生1000元(各学校具体名额分配请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特等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各方面成绩突出者。

  (二)优秀道德风尚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三)学习优秀奖:综合学业(包括选修课)名列年级前列者。

  (四)文化科技创新奖:1.在学年度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由老师牵头或指导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是项目或课题组成员之一,且获得一定成果者(成果必须有证明)。2.在学术理论研究、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国家、市、校级表彰者 (此奖项以研究生为主)。

  (五)突出贡献奖:在代表天津市或学校参加的具有较强社会影响的正式活动和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者。

  各奖项的具体名额由各高校进行二次分配,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评选细则后组织评选,特等奖从各单项奖获得者中推荐,奖项不可兼得。

  三、评选要求:

  (一)被推荐参评的学生均应填写《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并注明参评奖项名称。推荐参评特等奖者要附不少于3000字的申报材料一份和4分钟的多媒体演示。特等奖的获得者通过学生演讲,由市教委组织的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投票评选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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