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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2007-2010年度绿化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5、绿化效果显著。(1)覆盖率高: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林木覆盖率达到20%以上;(2)绿化水平高:做到乔、灌、花、草结合,植物材料配置合理,三季有花,四季常绿,黄土不露天,设施完整,植物茂盛,能控制病虫害,无违章毁林毁绿事件。
  6、对本单位的古树名木实行认真的管护。
  (三)先进个人条件
  1、积极响应“绿化祖国”的号召,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在组织发动、绿化宣传、科学研究、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科学植树等方面成绩突出,对推动本地区绿化造林事业的发展起了带头示范作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积极从事绿化建设,保质保量地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植树种花栽草或培育苗木的数量多,质量高,在绿化荒山荒地或育苗、造林、经济林和花卉产业经营等方面成绩突出。3、在公共绿地、古树名木认养认管、承包绿化造林管护以及保护绿化成果上做出突出贡献。

  附件2
  2007-2010年度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城市组)

单位名称

绿化先进个人

绿化先进单位

和平区

5

3

河西区

5

3

河北区

5

3

河东区

5

3

南开区

5

3

红桥区

5

3

塘沽管委会

2

2

汉沽管委会

2

2

大港管委会

2

2

东丽区

2

2

津南区

2

2

西青区

2

2

北辰区

2

2

武清区

3

2

宝坻区

3

2

蓟县

3

2

静海县

3

2

宁河县

3

2

市市容园林委

5

2

合  计

64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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