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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老党员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五)请各高校于2010年10月23日前将推荐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和每个学生具体情况登记表以及目前仍在校的获得老党员资助的学生名单一并上报市教委学生处。

  附件:1.老党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分配表

  2.老党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登记表

  3.目前仍在校的获得老党员资助的学生名单(略)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
  老党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名额分配

1

南开大学

6

2

天津大学

6

3

天津理工大学

5

4

天津师范大学

5

5

天津医科大学

4

6

天津商业大学

5

7

天津科技大学

5

8

天津财经大学

5

9

天津工业大学

5

10

中国民航大学

5

11

天津中医药大学

5

12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5

13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3

14

天津外国语大学

3

15

天津农学院

2

16

天津音乐学院

2

17

天津体育学院

2

18

天津美术学院

2

19

天津职业大学

1

20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1

21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

22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1

23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1

24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1

25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

26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

27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

28

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1

29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1

30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

31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1

序号

学校名称

名额分配

32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

33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1

34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1

35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

36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1

37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

1

38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1

39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1

40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1

41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1

42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

43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1

合    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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