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作好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0〕72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高职学院: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0〕4号)文件要求,现就配合其它省市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认真按照《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U盾申领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做好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U盾下发领取工作。
二、各高校要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录入回执及维护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