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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的通知

  附3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的基本要求与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手卫生hand hygiene: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3.2 洗手handwashing:指医务人员用肥皂或者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病菌的过程。
  3.3 卫生手消毒antiseptic handrubbing:指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达到减少手部暂居菌和抑制微生物生长的目的。
  3.4 外科手消毒surgical hand antisepsis:指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抗菌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用手消毒剂清除或者杀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使用的手消毒剂常具有持续抗菌活性。
  3.5 常居菌resident skin flora:也称固有性细菌,能从大部分人的皮肤上分离出来的微生物。这种微生物是皮肤上持久的固有的寄居者,不易被机械的磨擦清除。如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棒状杆菌类、丙酸菌属、不动杆菌属等。
  3.6 暂居菌transient flora:也称污染菌或过客菌丛,寄居在皮肤表层,常规洗手容易被清除的微生物。接触病人或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可获得,可随时通过手传播。
  3.7 抗菌皂(液)antimicrobial soap:指含有抗菌剂的肥皂或皂液。
  3.8 手消毒剂 hand antiseptic agent:指用于手部皮肤以减少手部皮肤细菌包括暂居菌和部分常居菌数量的抗微生物物质,如乙醇、洗必泰、碘伏等。
  3.9 速干手消毒剂alcohol-based hand rub:指含有乙醇和护肤成分的用于手部消毒,以减少手部细菌的消毒剂。此类消毒剂可为液体、凝胶或泡沫型。
  3.10 免冲洗手消毒剂Waterless antiseptic agent:消毒后不需用水冲洗的一类消毒剂。当应用于手部消毒时,取适量消毒液于手心,双手相互揉搓直至消毒剂干燥为止。这类消毒剂的剂型有水剂、凝胶和泡沫。
  3.11 手卫生设施 hand hygiene facilities指用于洗手与手消毒的设施,包括洗手池、清洁剂、干手用品、手消毒剂等。
  3.12 可见污染 visibly soiled hands 手上有可见的脏物或有可见的血液、体液的污染。
  4 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
  4.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制定并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和手卫生实施规定,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施,为医务人员执行手卫生措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4.2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手卫生的全员性培训,使所有医务人员加强无菌观念和预防医院感染的意识,掌握必要的手卫生知识和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障洗手与手消毒的效果。
  4.3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本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
  4.4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人员,手卫生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
  4.4.1 Ⅰ类和Ⅱ类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其手卫生要求应≤5cfu/cm2。Ⅰ类和Ⅱ类区域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普通手术室、产房、普通保护性隔离室、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
  4.4.2 Ⅲ类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其手卫生要求应≤10cfu/cm2。Ⅲ类区域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检查包装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
  4.4.3 Ⅳ类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其手卫生要求应≤15cfu/cm2。Ⅳ类区域包括感染性疾病科及其病房。
  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具体要求参见GB 15982。
  5 手卫生设施
 
 5.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般手卫生设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5.1.1采用流动水洗手,医院的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应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5.1.2用于洗手的肥皂或者皂液应置于清洁的容器内,容器应定期清洁,盛放固体肥皂的容器无积液;使用一次性包装的皂液,或应在清洁取液器后,重新更换皂液。不应将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
  5.1.3 应配备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1.4 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
  5.1.5手卫生设施的位置应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5.2 选择卫生手消毒剂应遵循以下原则:
  5.2.1 选用的手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2.2 手消毒剂应对医务人员皮肤刺激性小、每天多次使用对皮肤无伤害,有较好的护肤性能。
  5.2.3 临床医务人员对选用的手消毒剂应有良好的接受性,包括使用后的皮肤感觉、气味、刺激性等。
  5.2.4 手消毒剂应使用一次性包装,避免导致二次污染造成致病微生物的传播。
  5.3 外科手卫生设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5.3.1 洗手池应设置在手术间附近,大小、高矮适度,易于清洁。
  5.3.2 洗手池及水龙头的数量应根据手术台的数量设置,不应少于手术间的数量。
  5.3.3 外科洗手可使用肥皂、皂液,宜使用抗菌肥皂或者抗菌皂液。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时宜每周对容器进行清洁与消毒。
  5.3.4使用固体肥皂应保持肥皂的清洁与干燥。
  5.3.5用于手清洁的海绵、毛刷及指甲刀等用具应每人使用后消毒或者一次性使用,洗手池应每日清洁。
  5.3.6外科手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手消毒剂的出液器应采用非手接触式,手消毒剂放置的位置应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5.3.7外科手消毒后干手用的布巾应灭菌,盛装灭菌布巾的容器应清洗、灭菌。
  5.3.8手卫生区域应安装钟表、洗手程序及说明图。
  6 一般手卫生
 
 6.1应遵循以下原则:
  6.1.1 当手部有可见污物,或被蛋白性物质污染,或有血液或其它体液污染的明显痕迹时,应用清洁剂和水或抗菌皂/液和水洗手。
  6.1.2如果手部没有可见污染,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6.2 医务人员应在下列情况下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6.2.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6.2.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6.2.3 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6.2.4 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6.2.5 接触病人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6.3 医务人员洗手应遵循以下方法:
  6.3.1 在流动水下,使双手充分淋湿。
  6.3.2 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6.3.3 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6.3.3.1 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6.3.3.2 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6.3.3.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6.3.3.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3.3.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3.3.6 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图略)

  1.掌心相对搓揉 2.手指交叉,掌心对手背搓揉 3.手指交叉,掌心相对搓揉
  4. 双手互握搓揉手指     5.拇指在掌中搓揉   6.指尖在掌心中搓揉

  6.3.4 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6.4 医务人员洗手时应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6.5 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进行手消毒:
  6.5.1免疫功能低下病人的诊疗之前。
  6.5.2离开隔离病房之前。
  6.5.3 无菌操作前。
  6.5.4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6.5.5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6.6 医务人员手消毒应遵循以下方法:
  6.6.1 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6.6.2 严格按照洗手揉搓的步骤进行揉搓。
  6.6.3 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6.7 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先用流动水洗手、擦干,然后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6.8 医务人员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脱手套后应洗手。一次性无菌手套应一次性使用。
  7 外科手消毒
 
 7.1应遵循以下原则:
  7.1.1 先洗手,后消毒。
  7.1.2 不同病人手术之间,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7.1.3 选用合格、适宜的手消毒剂,有效期内使用。
  7.2外科洗手方法与要求:
  7.2.1洗手之前应当先摘除手部饰物,并按要求修剪指甲。
  7.2.2取适量的肥皂或者皂液清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清洁双手时,应注意清洁指甲下的污垢和手部皮肤的皱褶处。
  7.2.3 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7.2.4 使用清洁布巾彻底擦干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7.3外科手消毒方法
  应采用下述方法之一进行外科手消毒。
  7.3.1外科常规手消毒方法:取适量的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2~6分钟,用洁净流动水冲净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无菌巾彻底擦干。
  手消毒剂的取液量及具体揉搓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若生产厂家推荐,可以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重复上述操作步骤。
  7.3.2外科免冲洗手消毒方法:取适量的免冲洗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直至消毒剂干燥。
  手消毒剂的取液量及具体揉搓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若生产厂家推荐,可以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重复上述操作步骤。
  7.4外科手消毒应注意以下事项:
  7.4.1外科手消毒时不应佩戴假指甲、戒指等手部饰物。
  7.4.2在整个手消毒过程中应保持手指朝上,让手的位置高于肘部,使水由手指流向肘部,不能使水倒流,并且避免碰到刷手衣。
  7.4.3手消毒可使用海绵、其他揉搓用品或双手相互揉搓。
  7.4.4术后摘除外科手套后,应用皂液或其他清洁剂清洁双手,然后再进行其他的操作。
  7.4.5用后的指甲清洁器、揉搓用品如海棉等,应放到指定的容器中,每人使用后灭菌;如揉搓使用刷子,则刷子毛应柔软,并定期检查,剔除不合格产品。
  8 手消毒效果的监测
  8.1监测要求:医疗机构应每季度对在重点部门工作的医务人员手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重点部门包括各型ICU、新生儿室、母婴室、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血液透析病房、手术室、产房、导管室。
  8.2监测方法:
  8.2.1采样:被检者手消毒后五指并拢,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浸湿的棉拭子在手指曲面从指跟到指端往返涂擦2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30cm2,涂擦过程中同时转动棉拭子;将棉拭子接触操作者的部分剪去,接触被检者部分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
  8.2.2检测:将试管振打80次,取1.0 ml待检样品接种于灭菌平皿,每一样本接种2个平皿,平皿内加入已溶化的45℃~48℃的营养琼脂15ml~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置36℃±1℃温箱培养48小时,计数菌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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