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预防保健所等单位设立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的通知
(深卫发〔2009〕75号)
各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经申请,我局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粤卫办[2008]104号)和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深圳市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规定和要求,组织专家组对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预防保健所等7个单位现场进行严格审查和考核,同意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预防保健所、深圳市龙岗区坑梓人民医院、深圳市盐田区盐港医院、深圳市福田区中医院4个单位设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同意深圳龙济医院、深圳恒生龙安医院、深圳健安医院3个单位设立艾滋病检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