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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六地州2007―2008年城乡低保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及2009年1月中央一次性补贴发放情况审计结果报告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六地州2007—2008年城乡低保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及2009年1月中央一次性补贴发放情况审计结果报告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9〕11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民政厅: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六地(州)2007-2008年城乡低保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及2009年1月中央一次性补贴发放情况审计结果报告》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低保资金是困难群体的“保命钱”,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及时、足额将资金落实到低保人群手里。
  二、凡是挪用、违规发放或者未足额发放的,要坚决纠正,立即整改。该项工作由自治区民政厅负责落实。
  三、针对自治区审计厅提出的建议,各地政府和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认真予以落实。
  四、各有关地(州)和部门要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拿出切实的整改意见,并于2009年7月20日前报自治区审计厅。由自治区审计厅汇总整理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审计厅要认真监督各有关地(州)和部门的落实情况。
  联系人:彭晓黄(自治区审计厅)
  电话:0991-282540713079918657

二○○九年七月一日

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六地(州)2007-2008年城乡低保资金
投入使用管理及2009年1月中央一次性补贴发放情况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及自治区2009年审计项目计划,2009年2月至5月,我厅统一组织审计人员,对昌吉州、巴州、博州、吐鲁番、哈密、塔城六地(州)的30个县(市)2007-2008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城市低保金、农村低保金或城乡低保金)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及2009年1月中央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厅直接对昌吉市进行了审计。审计开展入户调查共2,339户,共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3,895.76万元。审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上述六地(州)城市低保工作自1998年12月开始实施,农村低保工作自2007年7月开始实施。截至2008年末,六地(州)纳入城市低保对象共计111,816人,50,562户。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21,973人,占20%;成年人52,192人,占47%;未成年人37,651人,占33%。2008年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7,233万元,其中:全额补助3,736万元,差额补助13,498万元。地(州)人均月补助水平在108元-165元之间,均按月发放(未含临时补贴),六地(州)现行低保标准在117元/月·人-143元/月·人之间。农村低保对象共有96,305人,42,275户。其中:因病致贫人数14,649人,占15%;因残致贫人数12,496人,占13%;因年老体弱致贫人数20,115人,占21%;因无劳动能力致贫人数15,565人,占16%;因自然环境致贫人数11,556人,占12%;其他21,924人,占23%。2008年六地(州)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731万元,年人均补差在444元-828元之间,现行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保标准不低于700元-860元,自2008年起实行半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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