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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9〕11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后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确保后评价工作顺利、按时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钱智(自治区副主席)
  常务副组长:王世江(自治区主席助理、水利厅厅长)
  副组长:孔星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覃新闻(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局长)
  王全胜(兵团水利局局长)
  史建勇(巴州州长)
  帕尔哈提·吐尔地(克州州长)
  穆铁礼甫·哈斯木(阿克苏地区行署专员)
  艾克拜尔·吾甫尔(喀什地区行署专员)
  巨艾提·伊明(和田地区行署专员)
  邹跃斌(兵团农一师师长)
  黄金忠(兵团农二师师长)
  宋光杰(兵团农三师师长)
  李广生(兵团农十四师师长)
  张爱国(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局长)
  成员:周海鹰(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总工程师)
  王志杰(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局长)
  杜强(巴州水利局局长)
  木合塔尔·托合托于甫(克州水利局局长)
  李学军(阿克苏地区水利局局长)
  袁青梅(喀什地区水利局局长)
  黄恺黔(和田地区水利局局长)
  王毅(兵团农一师水利局局长)
  王军辉(兵团农二师水利局局长)
  崔毅(兵团农三师水利局局长)
  周长鸣(兵团农十四师水利局局长)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后评价工作总体安排部署;负责塔河项目后评价工作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负责塔河项目后评价工作各项工作方案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是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有关工作的联系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主任:覃新闻(兼)
  副主任:周海鹰(兼)
  塔里木河流域各地(州、市)、兵团师也要成立相应的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后评价工作领导机构,并报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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