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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9年深圳市人事编制业务培训的通知


序号

培训项目

(面向事业单位)

培训对象

培训时间与主题

具体内容

经费

来源

承办机构

备注

7

事业单位登记相关业务培训班

未参加07、08年度培训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9月下旬,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

讲解事业单位登记条例、管理与改革政策、法人权利与义务,财务管理业务辅导。

所在单位培训经费列支。

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

1期,另发文通知。

市属事业单位、光明新区事业单位负责登记工作的人员。

10月中旬,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业务培训。

讲解事业单位登记业务规范,网上操作演练。

10期,另发文通知。

8

博士后相关业务培训班

设站单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下半年,博士后设站业务培训。

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政策解读,博士后工作站经验交流。

相关专项经费资助。

另发文通知。

博士后研究人员。

下半年,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业务培训。

项目申请政策解读。

9

文教类专家聘请业务培训班

有聘请外籍专家(文教类)单位的分管领导、管理人员。

7月中旬举办。

讲解深圳教育工作概况、聘请外籍专家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注意事项。

所在单位培训经费列支。

市教育局、外专局

拟举办5期,具体事项另发文通知或参见“深圳国际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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