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核范围。
由团省委和省建设厅联合命名表彰的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二)复核方式。
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工作采取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团委负责考核为主,省建设厅会同团省委抽查为辅的方法进行。被复核的青年集体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1500字左右),连同《甘肃省青年文明号复核表》(附件1)一式二份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团委考核后报省建设厅,由省建设厅和团省委组织抽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开展,省建设厅成立评选表彰全省建设系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审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省建设厅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
组 长:单广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西新 团省委党组成员、副书记
杨 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成 员:何志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
书记
李先锋 团省委常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孙 雯 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副部长
梁建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处长
陈 策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火 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处长
张天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副处长
石春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处长
王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
任春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处长
胡松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吕哲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察室主任
张迎建 省建设工会主任
四、有关要求
(一)“号手”创争活动是在建设系统青年中倡导行业新风,展示行业形象,弘扬良好信用道德的重要活动载体,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按照“号手”创争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加强规范管理。在建设系统开展“号手”创争活动的空白地区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青年集体和个人,通过“号手”联动工作,把全省建设系统“号手”创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各地、各单位要确保按期完成推荐申报和考核认定工作,并务必于2011年6月15日前将推荐申报和考核认定各种材料报送省建设厅(电子版可发至:gsjswmb@yahoo.com.cn),逾期不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申报和复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