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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2010年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四)报送办法。各单位要认真整理每个推荐表彰对象的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分别填写推荐申报表一式一份(在学校意见栏内应注明公示情况)。申报表必须双面打印,事迹材料全文填入申报表。参评优秀校长、十佳青年教师、十佳师德标兵和教书育人模范的候选对象,必须按事迹材料描述,整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附件13备注栏内,填写推荐对象的业绩成果简述(控制在300字以内);推荐多名候选人的,由各单位按优先顺序予以排序;其他参评的候选对象,不另附推荐材料。请各区、各院校、各系统汇总本单位的候选对象信息,填写汇总表(详见附件13),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有特别需要说明的情况请在备注栏注明。高校报送的先进集体必须为教育教学科研部门,先进个人名单要注明个人所在的具体院系(或专业)名称。所有推荐单位、人员应附有关纪检监察计划生育部门书面意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由市教育纪工委出具)。

  有关电子格式材料请以纸质件和电子邮件形式同时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并请于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单位与事由。所有候选对象的推荐材料的接受时间截止到6月25日下午6: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有关通知的详细内容及相关表格,将以电子公文形式下发各单位,也可登录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和下载(网址:www.szeb.edu.cn)。

  四、表彰奖励

  教师节前夕,召开全市教师节表彰大会,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向获市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金。

  附件:
  1.2010年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2.2010年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评选条件、申报表(略)

  3.2010年深圳市教书育人模范奖评选条件、申报表(略)

  4.2010年深圳市优秀校长评选条件、申报表(略)

  5.2010年深圳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申报表(略)

  6.2010年深圳市优秀教师评选条件、申报表(略)

  7.2010年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申报表(略)

  8.2010年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条件、申报表(略)

  9.2010年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条件、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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