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中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
(深教〔2010〕384号)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中小学校:
2010年秋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顺利开学并迅速步入正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精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中小学要在开学前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和教职工会,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确保9月1日能够正式上课。学校总务和安全部门要提前到位,对校园、食堂、小卖部、学生宿舍、教学设施及校车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美化、净化校园环境,提供后勤服务保障,营造良好开学氛围。学校教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课程标准,科学拟订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国家、省、市规定的课程。各类教材和教学用书要提前到位,做到“课前到书,用书齐全”。各中小学要认真制订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做到早布置、早落实,确保开学后一周内学校各项工作步入正轨,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二、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一)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意识。近段时间,全国部分地区接连遭受暴雨袭击,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我市也有部分学校地处山边、低洼地带,遭暴雨袭击,可能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对此,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认真研究秋季开学学校的安全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心,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添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狠抓落实,扎实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平安稳定。
(二)开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中小学要立即安排部署开学前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专项大检查,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集中进行整治。检查必须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档。检查重点内容为学校安保、校园安全、校舍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活动安全、设施安全、饮食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安全教育、校园周边安全。各中小学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深圳市中小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切实做好校车安全维护工作,开学前要对校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