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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⒌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5年以上的全球范围独占许可的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协议)及备案批复,各级政府科技立项文件等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证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科技成果转化证明,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⒍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1)。

  ⒎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08~201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和表一)复印件。

  ㈡ 编制要求。

  ⒈申请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

  ⒉所有申请材料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请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⒊材料装订顺序为:

  ⑴ 总目录。
  ⑵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⑷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和专项审计报告。
  ⑸ 其他证明材料。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规定的6项认定条件,逐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程序

  ㈠ 企业注册登记。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高企工作网”上注册,注册后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市科技局组织审核。各市科技局必须在审核无误后才能激活企业账号。

  ㈡ 企业准备并提交材料。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上传附件,完成网上提交,打印申请书,与附件装订成册。

  ㈢ 各市科技局审核提交。各市科技局负责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注册信息审核,以及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受理和提交。

  五、报送要求

  ㈠ 申请企业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㈡ 网上申报: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和提交。有关操作说明请在“高企工作网”下载“高企认定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㈢以下附件必须扫描上传到网上申报系统: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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