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农字〔2011〕161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财政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农〔2011〕8号)要求,现就2011年度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㈠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
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本市范围内择优推荐1个县(市、区)申报专项行动项目。
㈡ 2007年立项的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要求,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编写2007年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工作报告,并做好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奖励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2006年立项并通过验收的优秀项目也可酌情推荐)。
二、材料受理时间和工作流程
㈠ 请申报的县(市、区)抓紧编报《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当地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市财政局加意见盖章后,一式15份于2011年3月1日前报送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农村所,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
㈡ 申报绩效考评奖励项目。请县(市、区)将项目自评报告及后续工作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汇编成册,经县人民政府、当地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市财政局加意见盖章后,一式15份,于2011年3月1日前报送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农村所,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
㈢ 省科技厅、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有关县(市、区)的申报的《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行初评,择优向国家科技部、财政部推荐。
三、联系方式
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农村所:廖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