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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1、启动“333”知识产权人才培育计划。加大知识产权政策力度,制定和实施《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实施办法》。支持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学院,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引进、招募海内外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来津工作。建立统一的、可供全社会共享的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

  22、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提升专利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23、进一步做好代办处工作。深入开展以电子专利申请推进、专利申请数据返还与统计利用、远程会晤系统环境建设为核心的专利代办处试点工作,力争电子专利申请量达到总量的70%。进一步拓展功能、深化服务,加强业务质量管理和人员业务素质能力的培训,确保天津代办处的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七、营造浓厚知识产权文化

  24、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继续开展工业品外观设计促进行动。重点开展3-5项专题外观设计大赛,实行命题式有针对性设计,提高自主品牌工业产品外观设计的创新能力和水平,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城市品牌形象。全年实现外观设计大赛专利申请8000件。深化青少年小发明创造促进行动,推进素质教育,普及知识产权基础知识,编写《中小学生知识产权科普读物》,并向学校推广,不断探索提高青少年自主创新能力的新方法、新机制。

  25、提高知识产权宣传效果。积极策划深度报道,做好对《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的专题宣传,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天津知识产权状况。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12.4”普法宣传周、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班等全市性,以及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弘扬创新精神,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6、提升专利奖励工作效果。强化激励机制,做好各种专利奖励的评审工作。继续开展“天津市专利奖”、“工人发明家”等评选活动,适时开展“天津市优秀发明人”、“天津市知识产权优秀企业家”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先进工作者”评选。与市科委等部门合作,继续开展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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