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库成员参与全市疾控工作绩效考核、师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3、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参与考核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工作
2009年8月底前,完成市疾控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和专家库的建立。
(二)人员培训
1、技术骨干培训
2009年 9月15日前,市疾控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完成市、区级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
(1)培训目标和内容
① 掌握疾控机构基本职责。
② 理解、掌握疾控区域及机构绩效评估指标(按照职能划分考核范围,部分与深圳不匹配的指标可标化处理)。
③ 熟悉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及要点、相关指标定义、计算公式、资料收集与核查方法、基本情况登记表和考核量表的使用。
④ 具备为辖区内疾控工作绩效考核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
(2)培训对象及学时
市负责区级绩效考核技术骨干培训,每区5人;宝安、龙岗区负责街道预防保健所的绩效考核技术骨干培训,每所3人。培训不少于16学时,确保培训和考核工作质量。
(3)技术骨干基本条件
① 具备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坚持原则、严守纪律;
② 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疾控管理和实践工作经验,熟悉疾控业务管理工作,其中区级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须具备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街道预防保健所工作人员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③ 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疾控工作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2、全员培训
各级疾控机构可参照继续教育的管理方式,开展本单位的全员培训,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三)考核安排
1、 2009年10月底前,完成区级疾控中心的绩效考核自评工作;11月底前,完成街道预防保健所的绩效考核自评工作。
2、 2009年12月底前,各区卫生局向市疾控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交总结报告。
3、2010年做好迎接广东省疾控绩效考核专家组的考评工作。
4、2011年1月份全市疾控工作绩效考核转入常态管理。
四、考核结果评定
考核公布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类,不通报具体考核分数(由考核组织单位记录备案)。
(一)优秀:总体考核分数达9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