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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2、建立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库成员参与全市疾控工作绩效考核、师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3、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参与考核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工作
  2009年8月底前,完成市疾控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和专家库的建立。
  (二)人员培训
  1、技术骨干培训
  2009年 9月15日前,市疾控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完成市、区级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
  (1)培训目标和内容
  ① 掌握疾控机构基本职责。
  ② 理解、掌握疾控区域及机构绩效评估指标(按照职能划分考核范围,部分与深圳不匹配的指标可标化处理)。
  ③ 熟悉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及要点、相关指标定义、计算公式、资料收集与核查方法、基本情况登记表和考核量表的使用。
  ④ 具备为辖区内疾控工作绩效考核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
  (2)培训对象及学时
  市负责区级绩效考核技术骨干培训,每区5人;宝安、龙岗区负责街道预防保健所的绩效考核技术骨干培训,每所3人。培训不少于16学时,确保培训和考核工作质量。
  (3)技术骨干基本条件
  ① 具备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坚持原则、严守纪律;
  ② 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疾控管理和实践工作经验,熟悉疾控业务管理工作,其中区级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须具备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街道预防保健所工作人员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③ 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疾控工作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2、全员培训
  各级疾控机构可参照继续教育的管理方式,开展本单位的全员培训,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三)考核安排
  1、 2009年10月底前,完成区级疾控中心的绩效考核自评工作;11月底前,完成街道预防保健所的绩效考核自评工作。
  2、 2009年12月底前,各区卫生局向市疾控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交总结报告。
  3、2010年做好迎接广东省疾控绩效考核专家组的考评工作。
  4、2011年1月份全市疾控工作绩效考核转入常态管理。
  四、考核结果评定
  考核公布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类,不通报具体考核分数(由考核组织单位记录备案)。
  (一)优秀:总体考核分数达9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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