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卫疾控发〔2009〕44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健康教育研究所:
为做好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09〕25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根据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09〕25号)精神,结合深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和问责制,提升我市疾控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均等化。
(二)具体目标
1、2009年12月底前完成市、区疾控中心及街道预防保健所的绩效考核自评工作。
2、2010年做好迎接广东省疾控绩效考核专家组的考评工作。
3、2011年1月份全市疾控工作绩效考核转入常态管理。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1、市卫生局成立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制定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培训市、区级绩效考核技术骨干。
2、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街道预防保健所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负责街道预防保健所绩效考核技术人员的培训。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组织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绩效考核技术骨干培训等工作。
(二)技术措施
1、市卫生局成立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全市疾控工作绩效考核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撰写我市疾控工作绩效考核效果评价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