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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的通知


  (一)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八个不得”、“四个严禁”等纪律要求。“八个不得”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四个严禁”即严禁向农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民收费。

  (二)严禁区县自行制定发布补贴目录和为补贴机具推广设置限制门坎;严禁各级农机部门及农机生产、经销企业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各级农机部门与不法厂商勾结,空买空卖,骗取购机补贴资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勾结,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购机补贴资金,扰乱市场秩序。农机部门从事与购机补贴有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补贴机具经营。

  (三)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市审计部门和市纪委驻市农委纪检监察室,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农机主管部门应建立经销商及生产企业信用档案,作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的依据。同时应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享受财政补贴农机具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杜绝假买假卖、倒卖补贴机具等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取消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取消补贴产品目录资格。因参与违法违规操作而被取消资格的组织和涉及的相关责任人,今后不得从事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对擅自转卖或转让享受财政补贴农机具的组织或个人,区县农机主管部门应责令改正,并负责督促追回。对蓄意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者,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质量投诉电话:49835778 监督电话:67909982、67909981、89133216、89133259。区县农机主管部门也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附件1: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核实记录表

  附件2: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服务诚信承诺书

二O一O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核实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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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机者

姓 名

住  址

机具名称

是否购机

机具型号

机架号

被 调 查

农户签字

备  注

申 报

实 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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