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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2009年中考免英语听说考试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2009年中考免英语听说考试的通知
(深教〔2009〕119号 2009年4月22日)


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局直属各中学:
  根据我局《关于深圳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深教〔2009〕77号)的规定:今年我市中考英语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85分,听说考试占15分。现就听力残疾考生的英语听说考试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于500Hz、1000Hz、2000 Hz、4000 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中考考生,凭我市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英语听说考试。

  二、免英语听说考试的考生,其英语听说考试的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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