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深化商贸流通业改革,做大做强商贸龙头企业
(三十五)加大商贸流通企业上市支持力度。结合我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穗府办[2010]29号),按照“做强一批,上市一批, 申报一批,改制一批,培育一批” 的工作思路,重点推进列入国家、省、市龙头企业的商贸流通企业改制上市,支持企业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加快发展。鼓励上市公司开展资本运作,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实现上市资源的优化整合,着力培育一批龙头上市公司。建立我市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加快入库企业的培育、改制和发行申报,积极支持我市优质商贸企业进入省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
(三十六)推进商贸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推进国有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战略重组,支持和鼓励内外贸企业开展业务整合和相互投资参股,加快培育跨地区经营、内外贸一体化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商贸企业集团。支持具有自主品牌的商贸龙头企业发挥品牌和市场集成优势,通过收购兼并、合资合作、联营结盟等形式进行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地区的资源整合,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跨区域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获得新技术、新市场、新资源并积累全球经营运作能力。
(三十七)重点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商贸龙头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开展包括资本合作、品牌共享、技术交流、管理创新、网络互通等灵活多样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百龙企业”计划,制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认定扶持办法,选取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行业龙头企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培育,着力打造一批整合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强的创新型行业龙头企业。结合商品品牌、门店销售、网上购物和快递物流等一体化趋势,推动新兴商贸服务业的集成商发展。力争到2015年培育发展一批千亿、百亿级商贸企业,培育2家商贸企业进入全国行业20强。
(三十八)加快构建流通战略联盟。鼓励和引导领军市场共筑穗商市场战略联盟, 以股权和资本为纽带强强联合,充分利用广州最强的市场行业资源、商家资源、经营资源、团队资源和资本资源, 以现代商贸运作模式打造现代化的商贸平台, 引领城市商业升级。引导中小企业采取自由连锁的方式形成战略联盟,通过共同配送中心实现共同采购。大力推行零售商与供应商、国内知名品牌直营商或代理商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联合互建供应链战略联盟,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三十九)加快传统商贸流通业的改造提升。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理念、现代流通方式,改造、提升“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菜市场、小美容美发店、小洗染店”等“五小行业”。鼓励传统中小商贸企业改造成为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等现代业态,走“精、专、新、特”路线,适应不同消费群体的服务需求。
十二、加快人才开发,提高商贸物流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