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报送2009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深教〔2009〕89号 2009年3月29日)
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我市2009年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巩固和发展我市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和艺术特色项目,创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的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我局《关于印发2009年深圳市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考办法的通知》(深教〔2009〕88号)要求,对照《办法》中“特长生招生学校的资质条件”,附文字如实说明本校体育艺术教育管理、师资力量、设备设施配备、课堂教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2008年本校体育、艺术高考情况或近年来体育、艺术竞赛情况如实列举,并认真填报《2009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详见附件1)。所有申报信息须完整、清晰、实事求是。
二、市级高水平团队的招生计划单独申报,须对照《办法》中“市级高水平团队招生学校的资质条件”“设立特招急需专项”的要求附文字说明,并认真填写《2009年高中体育艺术市级高水平团队特长生招生计划表》(详见附件2)。
三、各申报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须填报本校特长生招生工作负责人或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以及本校特长生招生报名咨询电话,与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四、各有关学校须根据实际情况,将填报好的《2009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和《2009年高中体育艺术市级高水平团队特长生招生计划表》加盖公章,区属学校交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直接报送),并同表格电子文档于4月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民中心西区C2082室)。
(联系人:黄志武、牟林芳,电话:82105679、82105677)
附件1:2009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区属或学校(公章): 学校招考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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