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
(十三)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推进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新综合楼、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新实训综合楼工程争取年初开工,加快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专业设置等工作,争取2009年9月迁入新校办学;努力构建教育发展“立交桥”,理顺中职教育与中技教育管理体制,加强中职与高职的衔接与沟通,逐步打通中职、高职与普通高等教育;组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和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亚龙杯”英语口语技能大赛;积极推进东西两翼教育合作和贫困地区对口教育扶贫工作。
(十四)全面提高职校学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强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深化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进一步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认真总结和大力推广先进经验,深入推进建立健全顶岗实习制度。积极推行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健全弹性学习制度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十五)积极发展成人继续教育。理顺全市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各项工作,化解目前教育培训行业存在的安全和维稳风险;规范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点的审批管理,对所有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依法办学诚信档案,加强监督,依法行政;认真做好社区教育工作调研,召开全市社区教育工作研讨会议,制订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教育工作;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充分利用全社会的教育文化科技资源,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服务支持平台,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进程。
五、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增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能力
(十六)加快推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结合珠三角规划纲要、深圳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在办好现有高校的同时,继续推进南方科大筹建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分工,继续做好拆迁工作,开展校长全球招聘工作,抓紧做好教育部第四季度考察评议有关工作,力争2010年教育部批准正式建校招生办学,使之成为“高等教育改革试验田”。积极争取突破《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扩大深港教育合作,允许香港高校来深圳独立举办本科以上学院或研究生院,使两地高校在相互招生方面具有更加灵活的政策,促进高等教育在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方面取得突破。调研论证富士康职业技术学院新建院校办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