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落实《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抓好科学营养和预防近视工作。继续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课程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推进学生军训制度化、规范化。
三、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九)进一步扩充优质教育资源。要创新高中教育发展思路,采取有力措施,通过优化配置、加强督导、扩大宣传等途径,努力打造一批新的优质学校,尤其是促进区属高中办学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升,不断满足市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加快推进寄宿制高中建设,开工新建2所列入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新增5000个以上普高学位,以缓解我市优质高中学位紧张局面。继续全力做好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改扩建工作,全面完成70所改扩建学校的建设任务。积极推进、抓紧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
(十)继续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工作力度,均衡配置公共义务教育资源,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在刚性执行“1+5”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双免”工作和免收借读费工作,完善开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免费就读和免费资格协同审核系统”,为义务教育免费资格审核工作提供保障。修订和健全义务教育就读管理的实施办法,充分运用居住证管理成果,改进暂住人口子女就读管理办法,摸索出新经验。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建立和运作工作。
(十一)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抓紧制定《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办法》,开展评估试点。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中小学体育等重点专项督导检查。继续做好区级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迎接省考核组对深圳市分管教育领导的工作责任考核。推动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实现督导评估网上申报、问卷、公示等,促进督导工作规范化。
(十二)规范发展学前教育。贯彻落实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启动学前教育规范化发展方案,积极开展学前教育改革综合试验,提高学前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争取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制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管理,规范使用,切实发挥专项经费在引导规范管理、促进质量提高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