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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创设教育和谐发展的环境。着力抓好教师师德、教育质量、教育收费、学校安全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和提升教育良好形象。认真落实“服务年”活动各项部署,切实加强教育与社会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增强教育的服务意识。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和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 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素质教育取得新突破

  (五)切实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效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庆祝建国60周年为主题,以活动月为载体,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切实抓好围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大局的中小学德育主题活动。会同市规划局完成《深圳市青少年德育和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发展规划》向市政府的上报审批,研究、制定《德育规划》落实的配套政策措施。努力探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模式,稳步推进深港全人教育课程试点工作,调研制定落实省心理健康教育4个工作规范文件、推动我市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继续办好“心灵蓝天”网站,做好“社工”扩展项目实施,扩大心理咨询面谈方式。继续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有效预防违法犯罪。组织开展中小学德育示范校评估工作。推进“争当‘阅读之星’,创建书香校园”活动。加强班主任和德育队伍建设,抓好“名班主任”培训及考核命名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工作。加强大学生世情、国情及社情教育,抓好大学生日常思想教育活动;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抓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和心理咨询室建设。规范校园网络管理,引导高校网络文化健康发展。加强高校辅导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七)深入推进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继续坚持把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认真总结课程改革的经验,年内召开全市课程改革阶段性总结推进会。义务教育阶段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制约督查机制,加强课程管理,确保国家和省课程计划的落实,规范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管理。普通高中要建立素质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以此制约和利用好高考这根指挥棒,营造公正、公平竞争的环境和规则,推动高中教育高水平发展。深化中小学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刚性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积极探索考试内容、考试手段改革,建立涵盖考生初中阶段评价体系和综合表现评定的管理平台,进一步改进完善高中保送生、特长生、择校生招生办法,从源头上解决“条子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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