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教〔2009〕51号 2009年2月27日)
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局直属各单位(学校),局机关各处室:
《深圳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单位(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抓紧做好全年各项工作。
深圳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是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加强新的战略思考,落实新的政策举措,突出实施素质教育主题,坚持改革开放,加强规范管理,推进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深圳建设“一区四市”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一)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以“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载体,认真抓好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努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二)巩固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特别是深圳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教育工作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方针政策,立足当前,面向未来,加强教育宏观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教育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大教育均衡发展的力度,提升教育优质发展的水平,推进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确保各类教育的普及指标继续保持较高水准。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会同市法制办做好《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审查报批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力争提请市政府审议《深圳市学校规程》,颁发实施《深圳市中小学校制定章程指导意见》,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争取5月召开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现场会;开展第二批市级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提高依法治校水平;调研、起草《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条例》,修订《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市教育局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完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