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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深教〔2009〕10号 2009年2月1日)


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局直属各有关单位(学校),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09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略)

  2.体育考试身体异常标准(略)

  3.深圳市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略)

  4.深圳市具备中招体育考试场地条件的学校名单(略)

深圳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学校体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身体健康水平。

  一、组织领导: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牵头负责,招考办、基础教育处、教研室、纪检等部门参与,共同组织实施。

  二、考试对象:2009年所有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有我市户籍现在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2009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区属学校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市直属学校具体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考试办法:

  (一)采用1+1方式,即1个必考项目加1个自选项目。所有考生必须测试200米跑(200米跑采用电动计时),同时还需在市教育局规定的6个自选项目中任选一个项目进行测试。

  (二)自选考试项目设置:以目前学生欠缺的、具有较高锻炼价值的、简单、方便操作的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投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等为选考项目。

  (三)考试项目的规则及评分标准:按《广东省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执行。必考项目和自选项目各占体育考试总成绩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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