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
(深教〔2009〕41号 2009年2月10日)
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局直属各中小学校:
新学期即将开始,开学初属青少年心理高危期,学生可能出现难以适应正常学习生活、情绪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加之受去年以来金融风暴影响,一些家庭面临就业危机和经济困难,直接对学生心理和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为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防患于未然,现将开学初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教育局(含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下同)、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作为开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要结合开学工作,在师生中做好具体安排,各区教育局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要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并将此项要求作为开学检查的内容之一。
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学时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变化及对学生本人造成的影响,同时,充分利用家校互动平台,提示家长注意学生开学情绪变化,及时沟通,帮助子女度过开学适应期。有条件的学校可进行心理健康测查,做到对学生的心理安全状况心中有数,预防学生由于心理失衡而引发过激行为和伤害事故。
三、关注、关爱问题学生和困难学生,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要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并与其家庭进行必要的沟通,会同家长一起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