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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9年学校体育竞赛规程的通知

  (一) 中学组:全市所有高中;各区初中各3所、市局直属初中。
  (二) 小学组:各区各3所;市局直属深圳小学和深圳实验学校小学部。
  四、竞赛项目:
  (一)高中组:
  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二)初中组:
  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小学组:
  1.小学组甲组(1997年1月1日后出生):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2.小学乙组(2000年1月1日出生):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注:未注明性别的项目,男、女适用)
  五、参加办法:
  (一)参加人数:各代表队领队1人、教练员3人;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运动员各12人(男、女运动员各6人)。
  (二)运动员条件和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深圳户籍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就读学生,身体健康。重读生、寄读生、补习生和临时转学生不能参加比赛。
  2.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符合《关于深圳市学生运动员注册及参赛资格的规定》。
  3.高中、初中、小学甲、小学乙组的学生只能参加本组比赛,不能以小顶大或以大顶小。
  4.参加比赛的中学以基层代表队出队参赛,运动员只能是本校学生(2009年9月1日前有本校正式学籍);各小学代表队可在本区内其他学校补充队员(参赛队学校队员不得补充到其他学校),运动员必须是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小学生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拍骨龄(在市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和单位)。
  5.各区、市直属学校未获得参加市比赛资格的拔尖运动员及暂住户口运动员可报名参加单项比赛,参赛队员必须是今年各区运动会单项比赛第一名或成绩达到上一年市运动会前二名者,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参加比赛,比赛只计个人成绩(与同组别相同成绩的运动员名次并列),不计团体总分。
  6.深圳市专业运动员(吃住在体工队并享有训练津贴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测验,但不计成绩。
  7.参赛者报名最低水平标准:
  小学组:   50米项目1分钟以内完成
  100米项目2分钟以内完成
  200米项目3分钟以内完成
  高、初中组: 50米项目50秒以内完成
  100米项目1分30秒以内完成
  200米项目3分钟以内完成
  400米项目6分钟以内完成
  六、竞赛办法:
  (一) 每个项目每个参赛单位限报2人,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
  (二)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三)所有比赛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
  (四)各代表队须自备并督促运动员必须穿着符合《游泳竞赛规则》规定的泳装参加比赛。
  七、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一)各单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二)破省纪录加15分;破市纪录加10分;破市组纪录加7分;达健将级运动员标准加15分;达一级运动员标准加10分;达二级运动员标准加5分( 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破多少次纪录、达多少次等级均以一次加分)。
  (三)8人(队)以下报名项目,则按报名人数(队数)减一录取;只有1人(队)报名的项目,则取消该项比赛。
  (四)团体总分按各队在各单项比赛中得分多少累计计分,分数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按破纪录级别、次数排列名次,破纪录级别高、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五)运动员比赛成绩未达到本规程规定的“参赛者报名最低水平标准”者每一次扣团体总分3分。
  八、奖励办法:
  (一)获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团体总分前六名的队均给予奖励。
  (二)凡获各单项前八名和破纪录者均给予奖励。
  九、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统一抽调,并组织裁判学习班,实习场地。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带报名表(电子文档)一式二份、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和领队、教练及运动员一寸近照相片各两张到市教育局体卫处报名。
  (二) 报名时间:9月17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 9月21日(星期一)下午3:00时在市民中心市教育局会议室报到并召开领队教练会议。
  十一、经费:
  各单位交通、食宿自理,并为参赛学生统一购买保险。
  十二、其它: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82105679
  市体育局竞体处  83228502

  附表:深圳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组别       领队     教练            年 月 日

 

   项目

 

性别、

运动员    班级

自由泳

仰泳

蛙泳

蝶泳

个人混合泳

接力

身份证号

50米

100米

200米

400米

50米

100米

200米

50米

100米

200米

50米

100米

200米

200米

4x50米混合泳

4x50米自由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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