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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9年学校体育竞赛规程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9年学校体育竞赛规程的通知
(深教〔2009〕58号)


各高校,各区教育局、体育局(文体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推动我市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我市学校体育竞技水平,按工作计划,2009年我市将举行“中小学生定向越野赛”、“中专中学生排球赛”、 “中小学生毽球赛”、“中学生篮球赛”、“中小学生羽毛球赛”、“中小学生游泳赛”、“大中专中学生足球赛”和“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将我市2009年体育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规程要求,认真抓好组队和训练工作。

  二○○九年三月六日

  2009年深圳市中小学生定向越野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深圳市教育局

  二、协办单位:深圳市华瑞健实业有限公司

  网络支持:健康中国定向网(www.chinahealth.cn)

  三、竞赛时间:2009年3月21-22日

  四、竞赛项目与组别:
  (一)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短距离赛;中距离赛; 百米定向赛;男子接力赛、女子接力赛(4人接力)。

  (二)组别:

  中学男、女子组(视报名队伍分初、高中),小学男、女子组。

  五、参赛资格:
  (一)参加本次比赛的学生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必须是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定向越野比赛的在校学生。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及本次定向越野比赛的相关规定。

  (二)采用教育部推荐、由深圳市华瑞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chinahealth定向电子打卡计时系统。

  (三)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委会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四)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五)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佩戴号码布,持专用指南针独立完成比赛。

  (六)如比赛当天因天气等特殊原因影响比赛正常进行,比赛活动将由主办单位重新商定。

  七、报名办法:

  (一)深圳市各中、小学均可直接报名参赛,每校每组别限报一队。

  (二)各参赛队限报领队一名、教练两名,参赛运动员限报各组别男、女各4名。请各队在报名时将每位运动员的参赛项目在报名表中注明。

  (三)报名日期及地点:

  3月13日下午3:00在市民中心市教育局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会议。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3月13日,地址:深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四)报名时须交:

  1.参赛单位按要求填好的参赛报名表格(交电子文档)。

  2.各参赛队运动员二寸(大一寸)免冠彩照两张,每张照片背后须用圆珠笔注明代表队和姓名。

  3.参赛的所有运动员都必须由学校办理竞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4.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八、名次录取与计分办法:

  (一)个人单项和接力名次录取办法:

  比赛录取各单项和接力(男、女)前8名颁发证书。

  (二)团体名次录取和计分办法:

  团体名次分别奖男子团体和女子团体前八名(不足八名减一录取)。

  男子团体按各队四名男子队员各单项和接力赛积分总和进行排名。

  女子团体按各队四名女子队员各单项和接力赛积分总和进行排名。

  各单项积分方法:第一名9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分……第八名1分。

  接力赛积分方法:按单项双倍积分。

  (三)缺项及缺人的参赛队不予计取团体名次。

  (四)个人赛中因犯规被取消成绩的选手,其所在参赛队不予计取团体名次。

  (五)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若干名,分别颁发证书。

  九、竞赛时间安排:(略)

  十、器材:
  (一)指南针由参赛运动员自备,其他比赛器材由主办方提供。
  (二)此次比赛采用深圳华瑞健Chinahealth电子打卡计时设备。

  (三)器材咨询电话:26501766,26503866,13928440520。
  十一、处罚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无效或取消比赛资格:
  1.代表队成员私自出预备区者;
  2.接受别人帮助或为别人提供帮助者,如指路、找点等;
  3.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者;
  4.比赛时教练(领队)未按规定去指定区域集中者;
  5.运动员未按规定批次出发者;
  6.比赛时丢失指卡、号码布、地图者;
  7.比赛完不到终点打印成绩者;

  8.教练员、领队和运动员比赛时间私自进入比赛场地,则取消其全队成绩。(本赛事将指定四名督导员持摄像机在场内巡视)
  (二)其他处理:
  1.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竞赛时,可自行退出比赛,退出比赛后必须尽快向终点报告;
  2.出发前运动员因故退出比赛,教练应向终点递交书面报告。
  (三)申诉:
  凡对参赛运动员的成绩、资格及裁判判罚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必须在比赛成绩公告后一小时内及时向组委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申诉费原数退还;如申诉无效申诉费交组委会处理。

  十二、咨询电话:82105679,82661126,26505166。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由主办单位负责。

  附表:深圳市中小学生定向越野锦标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组别:

  领队:          电话:

  教练:          手机: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百米

定向

短距离

中距离

接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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