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切实加强水稻机收期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监理站(所):
2010年水稻机收工作即将拉开序幕,根据市农机办《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水稻机收工作的通知》(渝农机发[2010]32号)要求,为切实保障我市水稻机收作业秩序,确保机收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坚决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现就水稻机收期间农机安全监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安全执法,确保水稻机收工作有序推进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针对水稻机收工作的特点,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全市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对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到辖区内的田间、场院等农业机械作业、转移场所,加强对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和运行状况的检查和监控,严禁违法违章使用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技术装备。要加强对农民机手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保障水稻机收工作安全、有序推进。二是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加强管理,严格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和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处理农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坚决制止上路拦机截机的行为发生,严厉打击砸机、打人等违法行为,为水稻机收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要落实农机事故应急救援人员,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必须按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处置得当。机收期间,市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强化源头管理,做好机收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机收期间,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一是要坚持进村入户的好传统,现场为联合收割机办理注册登记和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手续,进一步提高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和检验率,坚决从源头上杜绝未检、漏检、检验不合格或牌证不齐的联合收割机参加机收作业。二是要进一步做好联合收割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对《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颁布实施后办理注册登记的联合收割机,要按新标准进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要建立完善联合收割机检验档案,保证一机一表,签章入档。三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预防农机事故发生,推动水稻机收作业快速、高效、安全开展。四是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农机跨区作业证发放管理规定,坚决贯彻免费发放的原则,严肃查处以培训费、服务费、中介费等各种名义搭车收费、变相收费行为。五是文明执法,优质服务。要深入机收第一线,搞好服务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监管就是服务的意识,通过开展“送一瓶水一片药,赠一张毛巾一句问候,发一份图一张卡”等活动,组织对参加跨区作业的机手进行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