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杭州市区最佳最差公园(景区)道路及河道绿地高架绿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1〕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1年度杭州市区最佳、最差公园(景区)、道路及河道绿地、高架绿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1年度杭州市区最佳 最差公园(景区)
道路及河道绿地 高架绿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公园(景区)、道路及河道绿地、高架绿化的品质和彩化水平,打造低碳、生态新“天堂”,市政府决定,2011年度继续开展杭州市区最佳、最差公园(景区)、道路及河道绿地、高架绿化评选活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杭州市区最佳、最差公园(景区)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全市公园(景区)分A、B两类参加评选:
1.A类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综合性设施比较完善、向广大市民和游客开放的公园(景区)。
2.B类为城区公园。即A类公园以外,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
(二)评选内容。
对参评公园(景区)的园林养护质量、设施维护情况及园容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议,分别评出年度最佳公园(景区)、年度优胜公园(景区)、年度最差公园(景区)。
(三)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由2011年杭州市区最佳、最差公园(景区)、道路及河道绿地、高架绿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办公室牵头,采取日常检查考核、基础制度审查和评委会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同时,建立评比专家库,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参与评选。
2011年度评选活动合格分为:A类90分、B类90分。
因改造等原因导致两个季度(含)以上退出日常检查考核的公园(景区),经评委会办公室批准,不参与年度评选。
1.日常检查考核。
A类公园(景区)由评委会办公室牵头,每季度组织评比专家库的专家进行日常检查、考核;B类公园由评委会办公室牵头,每季度组织评比专家库的专家和绿化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登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评委会评审。由评委会根据每季度检查考核情况,分别对A、B两类公园(景区)评定名次,得分第一的为年度最佳公园(景区),得分第二、第三的为年度优胜公园(景区),得分排名最后且低于当年评选活动合格分或连续两年得分排名最后的为最差公园(景区)。评选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四)奖惩办法。
1.奖励措施。
对年度最佳公园(景区)和优胜公园(景区)授予奖牌,并对其管理单位予以相应奖励。
连续3年被评为最佳公园(景区)或优胜公园(景区)的,授予“杭州市区公园(景区)示范窗口”荣誉称号,参加下一年度检查,但不参加下一年度考评;检查分数等于或高于参评公园第三名分数的,对其管理单位予以适当奖励。
为充分调动各参评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原则,对本年度名次比上年度提升5位(含)以上的公园(景区),给予通报表彰并适当奖励。如名次提升5位(含)以上的公园(景区)已名列前三位的,不予重复奖励。
2.惩治措施。
被授予“杭州市区公园(景区)示范窗口”荣誉称号的公园(景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委会审议,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并予以摘牌,重新参加下一年度最佳、最差公园(景区)评选:
(1)有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经查属实的;
(2)评委会办公室及评比专家库专家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3)年度检查平均分低于参评公园前十名平均分的。
被评为最差公园(景区)的,如属A类公园(景区),扣除其管理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本年度目标管理奖的40%,并要求进行整改;连续两年被评为最差公园(景区)的,对该公园(景区)的负责人予以免职,对有关工作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如属B类公园,扣除其管理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年度奖金的40%,并中止与该公园绿地养护企业的养护合同、两年内取消其杭州市绿化养护市场的准入资格。
二、杭州市区“最佳、最差道路及河道绿地、高架绿化”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杭州市区主干道、次干道绿地,河道绿地,高架绿化。
(二)评选内容。
对参评的道路及河道绿地、高架绿化进行综合评议,分别评出3条最佳道路绿地、3条优胜道路绿地、3条最佳河道绿地、1条最佳高架绿化,2条最差道路绿地、1条最差河道绿地、1条最差高架绿化。
(三)评比办法。
由评委会办公室牵头,采取日常检查考核、基础制度审查和评委会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因改造等原因导致两个季度(含)以上退出日常检查考核的道路及河道绿地、高架绿化,经评委会办公室批准,不参与年度评选。
1.日常检查考核。由市城区绿化办每季度组织评比专家库的专家和绿化管理站有关人员,根据评分细则对参评的道路、河道、高架绿化进行现场评分,评分结果由市城区绿化办予以通报,并在“杭州绿化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