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东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项目变更表》1份
该表由有变更要求的单位填报,没有变更要求的无须填报。需要变更的可在省新闻出版局政务信息网首页“网上政务/表格下载”栏下载,并按要求填报及附上相关材料。
(四)证照复印件1份
按照主办单位性质提交,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副本内页,A4纸单面复印,加盖与证照单位名称完全相符的公章)。主办单位为党政机关的,免交。
(五)《广东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登记证》1份(原件)
(六)出版物样本1套
凡收到省新闻出版局《提交年检样本通知》的单位,按《登记证》登记的刊期提交每期样本各1份。未能按《登记证》登记刊期提交样本的,必须在自查报告中说明原因。没有收到《提交年检样本通知》的单位,无须再交样本。
四、提交核验材料的方法和时间要求
(一)核验材料直接送市出版业协会,地址:深南中路水务集团后万德居9C房。
(二)核验材料的送达时间为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核验登记,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催办15天后,直接注销其《登记证》,取消其出版资格。
市出版业协会咨询电话:张 媛 82132460;
市新闻出版局咨询电话:胡新华 82105891。
市内部资料管理QQ群号:79336626(申请加入请注明刊名)
深圳市新闻出版局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广东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核验登记表(1)
(2010年度)
(此表用A4纸单面原样下载,原样复印、复制均有效,用签字笔、钢笔填写或打印,不得有空缺项)
出版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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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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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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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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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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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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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编号
| 粤内登字 第 号
| 发证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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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按《登记证》登记项目填写(请注意核对“登记项目变更记录”一页)。如需变更,须增加《变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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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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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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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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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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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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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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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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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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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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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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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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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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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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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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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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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 职务
|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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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性质(√)
| □党政机关 □国有企事业 □非国有企事业 □科研院校 □社会团体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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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资金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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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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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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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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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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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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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
主要栏目
及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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