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填写与本企业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管理、检验和生产人员。企业聘请的顾问或不从事日常生产的专家不必填写。
检化验员应至少2人持证上岗,且上岗证为农业部颁发。
7.管理制度目录
企业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生产管理制度、检验化验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产品留样观察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企业应在上述制度中对投料量、库存记录和审核,检验记录的保存时间,产品留样时间,质量事故报告、分析、鉴定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检验记录应保存至产品售出后两年以上。产品留样应保存至超过产品保质期两个月以上。新企业应提供各类记录样张,并建立相关制度。申报材料不将详细的各项制度内容全部附在申报材料中,只需提供提纲内容。
(三)生产厂区平面图
应是按比例绘制的平面图。平面图中标出独立的生产车间、大宗原料库、维生素库、成品库、配料室、药品库、危险品库、仪器室、化验室和留样室等。兼产其他产品的企业应设分厂或车间,有独立的场地和设施。
(四)生产工艺流程图
要求按照相关行业图形符号标准绘制。工艺流程图应与生产设备清单一一对应(两台混合设备均应体现),并标明关键控制点。
(五)企业标准
企业应提供最新版本企业标准。
(六)委托检验协议书
企业不能对标准中除出厂检验指标以外的其它指标进行检测时,就要求必须提供委托检验协议书。委托检验协议书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提供,并在有效期内;协议书应具有合理性,含检验项目、频次。
(七)营业执照
尚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一、目录
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企业申报表
三、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四、生产厂区平面图
五、生产工艺流程图
六、委托检验协议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