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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事项放权目录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事项放权目录的通知
(汕府办〔2011〕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事项放权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直放权部门要加强对区县衔接部门的指导和服务,确保放权事项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后续监督,防止出现管理漏洞。
  二、各区县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规范实施行为。确保放权事项顺利衔接。

  附件: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事项放权目录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事项放权目录

原实施机关序号项目名称衔接部门备注
市发展和改革局1不须市综合平衡的区县政府投资项目(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区县发改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2生产性投资项目备案区县发改主管部门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生产性投资项目
3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区县发改主管部门利用外资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生产性项目(国家、省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4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迁移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审批区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市公安局5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区县公安机关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6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区县公安机关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市民政局7国内收养登记区县民政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8区县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区县民政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9建设公益性骨灰楼堂审批区县民政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10建设公益性公墓审批区县民政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准非中心城区区县建设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12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及暂定资质核准非中心城区区县建设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13工程档案认可由汕头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管理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1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区县燃气主管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15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核发(非中心城区)非中心城区区县交通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16汽车维修一类、二类企业经营许可区县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17汽车维修一类、二类企业变更登记及经营项目核准区县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市农业局18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区县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19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区县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20涉及农业建设项目的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的审核区县农业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21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及操作人员操作证件区县农机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22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潮阳、潮南、澄海区的兽医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23核发工业废渣等废弃物及制成品农用许可证区县农业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25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审批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26核发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含变更、年审)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27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的审核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送市局备案
28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审核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送市局备案
29对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的机构进行审核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送市局备案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30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审核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送市局备案
31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备案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32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区县城市综合管理部门部分下放,由市局明确分级权限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核发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34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35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3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市物价局37当地所属民爆器材配送企业配送的民爆器材配送费用区县物价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38除商业性投资所建景观以外的公园、博物馆、文物古迹、自然风景区等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或收费标准(中心城区景点除外)区县物价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39《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房地产经纪收费)区县物价部门 
市体育局40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区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市政府第120号令执行
市国土资源局41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分割、合并、改变用途、容积率、企业改制、改组、改革、更名、转让、赠与、作价入股、司法协助、继承、离婚、财产分拆、调拨、接收、证书灭失、遗失)金平、龙湖、濠江区分局 
42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更址)金平、龙湖、濠江区分局 
43土地使用权更正登记金平、龙湖、濠江区分局 
44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金平、龙湖、濠江区分局 
45土地权利异议登记金平、龙湖、濠江区分局 
46土地权利注销异议登记金平、龙湖、濠江区分局 
47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金平、龙湖、濠江区分局 
48国有建设用地(区级工业区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平、龙湖、濠江)金平、龙湖、濠江区分局 
49特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零星房地产(划拨用地)转让金平、龙湖、濠江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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