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申请专项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连续两年以上安排且总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包括单位自有项目和部门二次分配项目),需报送《2011年度项目绩效预算申报表》(附件二)等相关资料。我局将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如单位未按要求上报项目绩效预算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我局将不予安排预算。专家评审结果经市政府批准后交预算编制部门,直接应用到2011年预算编制。
(四)全面准确,提高质量。
各部门和单位的业务科室应配合好单位财务部门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各单位对2011年本单位专项支出及政府采购支出应做出明确详细完整的计划。部门预算草案一经人大审议批准后,原则上财政不再予以追加或调整。
五、201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编报时间
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0年8月中旬召开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布置会议,同时由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2010年专项支出情况,核定各单位2011年部门预算的专项支出控制数,形成下发数据下达各预算单位。
(二)2010年9月17日前,各预算单位将2011年预算安排建议计划和绩效预算申报表等相关资料报送市财政局,由我局对各单位报送的预算安排建议计划进行审核。
(三)我局对各单位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和汇总,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预算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一个月内,市财政局根据市人大审议通过的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批复下达市直各部门2011年预算计划。
六、上报材料
(一)部门预算报表电子数据:各单位应按照时间安排及时通过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数据交换平台(互联网)上报部门预算一上数据。
上报路径:http://61.143.38.53:8001
用户名:部门预算单位编码
密码:123456
(二)绩效目标申报材料:各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报绩效目标申报材料,并在上报预算时,将纸质申报材料(加具公章)送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组织专家审核评定。
各区(功能区)可根据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布置开展各区2011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
附件一: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略)
附件二:2011年度项目绩效预算申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