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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其它宣传培训活动
  1、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职业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职业病劳动保障等宣传。
  2、组织召开职业病防治座谈会,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研究讨论本辖区和本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
  3、联合各类行业协会,协助和组织用人单位在企业内部开展宣传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争取企业理解和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
  4、适时组织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到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突出的企业参观学习,交流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全面促进企业提升对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我委将针对大型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区要根据辖区职业病防治现状突出宣传重点,针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我委将把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的频次和效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评分。
  (三)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协调,统一步调,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还应争取本级政府的支持,与工会、妇联、义工联、安监、劳动、教育等部门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四)提升形象,扩大影响。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刊登和报道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营造政府重视、用人单位参与、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关注的宣传氛围。
  (五)每次主题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材料和统计表(见附表)于活动结束后10日内报送市卫生监督局(联系人:章翩,联系电话:13823741621,传真:25639703,邮箱:szzwk2004@yahoo.com.cn),市卫生监督局汇总后报我委。

  附表
  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形式(次数/份数)

省级

地/市级

县/区级

合计

新闻通报次数

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次数

公益广告展出时间(天)

宣传材料份数

深入企业宣传次数

现场咨询次数

接受咨询人数

培训班次数

接受培训人数

出动宣传人员数

出动宣传车次

宣传画张贴情况

公交车(站) 张,长途汽车站 张,工业厂区 张,广场 张,其他地点 张;合计 张。

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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