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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结合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的重点抓好专项培训活动。一是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技能)培训。1、区县召开机械育插秧现场会。重点进行机械育秧技术和插秧技能演示培训。2、区县会同企业开展新购机农机手的插秧机操作技能培训和插秧机维修(维护)技能培训。3、部级机插秧项目培训及验收。对列入农业部水稻机械育插秧推广示范项目县的区县进行培训和验收。二是微耕机操作与维护保养培训。1、主要开展新机手的安全操作与使用、维护、保养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机械化耕整技术培训。2、重点是老机手多微型耕整机的维护、保养及维修技术培训。三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技术培训。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开展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新训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及使用维护知识、技术和技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业服务标准等培训。开展全市拖拉机驾驶技术培训学校的教练员资质培训。

  (三)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培训。认真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新训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法律法规、作业服务标准等培训,严格要求农机操作人员取得法定证件。要将提高机手持证率、机车上牌率和检审率作为农机化目标管理和考核的内容,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四)加大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力度。围绕农业人才和农机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农机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要积极促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与农机维修、安全监理、技术推广等专项技术培训工作的结合,充分利用和结合阳光工程项目、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农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培训项目和我市“两翼”万元增收工程项目培训,扩大农机技能人才培训规模,进一步提高农机技能人才数量,让更多农民享受国家惠农政策。

  (五)做好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和农机维修企业人员培训。一是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法规和业务培训。二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法律法规培训和农机操作技能培训。三是农机维修网点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和农机维修专业知识培训。四是农业机械维修从业人员农机专业知识和维修技能培训。

  (六)搞好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培训;二是农机安全事故统计系统操作培训;三是全市农机检验员、农机考试员培训;四是全市农机事故处理员、统计员培训。

  (七)抓好其它培训工作。一是农机信息宣传培训会。二是农业机械化统计业务培训。

  四、培训方式

  针对不同培训对象,结合培训项目,分层次、分类别,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操作农业机械的作业服务人员,按照培训内容的有关要求,采取“政(事)企联合”的方式进行。即:区县农机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含培训学校)或经销商具体实施培训,农机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对培训质量进行考核。其中,对我市新推广机具的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使用前的新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原有农机大户、专业户、专业合作社的驾驶操作人员采取技能强化提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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