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照深圳市与贵州黔南州和毕节地区开展对口帮扶的有关协议精神,由我委统一安排贵州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来深圳实习;市人民医院、北大深圳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要积极落实与黔南州人民医院和毕节市人民医院的卫生帮扶项目,开展人员交流和技术合作。其它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贵州黔南州和毕节地区受援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来深进修和学习;鼓励有关单位与受援单位共建医学重点专科,支持受援单位的建设和发展。
(五)卫生对口支援广西河池和百色地区县级医院工作要点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关于东西部地区医院省际对口支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卫办〔2009〕105号)精神,协调、组织我市三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广西二级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卫生计生扶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口扶持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政治任务,我委系统承担着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广东省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卫生计生扶持任务,各区卫生局、计生局、新区公共事业局和市直属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到位,争取不开新口子,妥善解决以前建立帮扶关系单位的帮扶工作,确保对口帮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有条件的单位要成立对口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对口帮扶工作有人管,事务有人做,责任有人担,要完善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做到组织、人员、任务三落实。
(二)加强扶贫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卫生计生对口帮扶工作,各区卫生局、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须重新明确本区、本单位卫生对口帮扶工作的联络员。联络员要负责本区、本单位卫生对口帮扶工作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统计工作。各联络员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的喉舌作用,准确、及时、全面地宣传党的对口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反映对口扶贫工作情况,让社会各界了解、知晓我委系统对口扶贫工作动态,要积极与深圳电视台、深圳特区报、南方都市报社等新闻媒体协调互动,及时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报送比较成熟的宣传稿件,争取他们为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对口扶贫工作鼓与呼。要充实新闻宣传内容,全面反映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对口扶贫的经验和成就,展示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的风采。
(三)严格遵守对口扶持工作纪律。各区卫生局、计生局、新区公共事业局和我委直属各单位在开展卫生扶持工作中,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群众纪律,严禁各单位借对口帮扶和合作名义,从受援单位或项目中领取报酬、分成、劳务补助等;严格医疗卫生仪器设备等实物资产捐赠,未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的实物资产,不得捐赠给受援单位,违者追究单位法人和联络员的责任;严禁各单位将报废无法使用的医疗卫生、计生仪器设备捐赠给受援单位,严控各单位为受援单位捐赠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