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调整优化各路口信号灯配时。对市区各交通路口信号灯配时进行调整优化,对一些路段红绿灯实行通行时间倒计时或黄灯闪烁,提高通行效率。
8.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对经常引发交通拥堵的路口路段,采取禁止左转、掉头,增设中央隔离设施或两边人行道与道路间设立隔离栏等措施,规范行车秩序。
9.抓好严管街区管理。将民族大道和朝阳路确定为本市交通秩序管理“严管街”,完善相关标志标线,强化管理,使之成为交通秩序管理的“样板路”。
(二)市城管局
1.加强对乱设摊点、跨门槛经营、占道加工、乱堆放、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等行为查处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办。
2.严格审批城市主干路占道挖掘、施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开挖道路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2011年2月1日以前暂停占道施工作业。
3.严格查处“泥头车”违规运输行为。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建筑渣土排放、运输、消纳行政许可从事建筑渣土运输违章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4.参与开展查处“三车”工作。
(三)市交通运输局
1.牵头优化公交站点设置及调整营运线路。
2.严格查处“三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3.加强对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从业人员的教育,严格按照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管理服务质量考评办法等规定,加强对企业工作考核,督促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行车,停车入站、入位。
(四)市城乡建委
1.督促业主合理安排施工项目,文明施工。
2.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配合开展“泥头车”违章倾倒、运输扬尘、运输撒漏、车轮带泥等污染城市道路等行为的查处。
3.配合开展公交站点调整改造工作。
(五)市综治办
牵头组织开展“三车”综合整治工作。
(六)市规划管理局
1.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路内机动车泊位的设置调整工作。
2.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公交站点调整设计工作。
(七)市教育局
做好全市中小学校2011年春季学期放假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遵章守法出行。
(八)市委宣传部
协调市属新闻媒体,加大缓堵治堵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市民支持、参与专项治理活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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