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把商业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起来,力争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进龙湖、澄海、潮阳、潮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确保今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出台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工作实施办法,解决城镇职工养老遗留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区县政府、市财政局、卫生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将全市人年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全面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为贫困精神病患者、6岁以下残障儿童、贫困白内障患者(共1000名)提供免费康复救助。资助300名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接受手术治疗。(分别由市民政局、残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七)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6904套,包括:筹建廉租住房1330套、经济适用住房245套、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489户,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29户;以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为重点,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全面改善农村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安排改造2711户;为农村100户低保户修建住房。(分别由市房产管理局、民政局、农业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八)解决城乡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农村1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同城同价改造工程。启动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小区供水直抄到户改造工程,今年完成15个多层住宅小区改造任务。(由市水务局牵头,会同有关区政府、市财政局、城市综合管理局、自来水总公司等单位负责落实)
(九)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大公共汽车投入力度,确保新增公共汽车300部,力争新增公共汽车800部。配套公交站场的规划建设,逐步落实公交路权使用优先。(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和管理,大力推进“平安汕头”中心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争今年“两抢一盗”发案率同比下降10%;加快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建设,加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力争今年交通事故宗数同比下降5%。(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