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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汕府〔2011〕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市政府今年将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实事。这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幸福汕头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十件民生实事取得实效,现将《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确保机制、资金、人员协调运作。牵头单位要分解目标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市政府领导要亲自抓,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指导,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请各牵头单位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上季度工作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林晓章、黄喜生,联系电话:88988719、88988618)。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

  为确保今年我市为民办十件实事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做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明后两年市、区(县)两级财政筹资1.3亿元扶持59个贫困村,每村不少于200万元。其中,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专项资金市级财政每年每村安排20万元,区(县)财政每村安排20万元。今年要在完成去年脱贫任务的基础上,再完成2511户以上的贫困户脱贫,提前一年实现省下达的80%以上贫困户脱贫的目标任务。(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扶贫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培训。城镇新增就业8.3万人,安排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05万人,新增转移本市农村劳动力7.6万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农业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三)继续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改造各区县校安工程项目52个、18.44万平方米。(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
  (四)开展“全民低成本健康”工程。把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解决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的“全民低成本健康”项目引入我市,改善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单位检查和信息化水平。今年上半年在濠江区、南澳县14个基层医疗单位开展试点,下半年在澄海、潮阳、潮南区选择18个单位开展。(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有关区县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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