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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科教创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市环保局拟定的《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
(市环保局  2011年2月)

  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所获得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将成为“十二五”污染减排的基数。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以下简称“更新调查”),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调查掌握我市“十一五”末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管理水平等情况,实现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动态更新,为核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基数提供基础数据。

  二、调查范围

  工业污染源调查范围为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所有工业企业。农业污染源的调查范围为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生活污染源的调查范围为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住宿业与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医院和独立燃烧设施以及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调查范围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等。

  三、调查内容

  主要是调查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其中,废水主要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等12项指标,废气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6项指标,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粉煤灰、冶炼废渣等指标。

  四、调查方法

  工业污染源采取重点企业发表调查与非重点企业按比例估算相结合的调查方法。生活污染源采取以市为基本调查单位,通过产排污系数核算区域排放量的调查方法。农业污染源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采取逐个发表的调查方法。其它调查内容采取以县区为单位,通过排污强度核算排放量的调查方法。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采取逐个发表的调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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